818号令及配套政策解读:告别“野蛮生长”,走向“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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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细胞与基因治疗(CGT)企业常常有以下疑问:


我的技术该走药监局还是卫健委?

临床研究怎么做才能合规收费?


2026年5月1日,这些问题终于有了官方答案——《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简称“818号令”)正式贯彻实施。


这不仅填补国内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监管空白,更宣告了该领域正式告别“野蛮生长”,迈入规范化的“合规发展”。



文末可下载818号令及配套所有政策文件



为什么要有818号令?


长期以来,细胞与基因治疗(CGT)、干细胞等生物医学新技术始终游走在药械监管与医疗技术管理的交叉地带:


  • 走新药路径:周期长,成本高,尤其对罕见病和个性化疗法,市场机制失灵;
  • 走医疗技术路径:没有明确的审批通道,收费更是“灰色地带”。


818号令的出台,解决了技术转化路径缺失的困局。它打通了“临床研究—临床转化—临床应用”的全链条,为个性化程度高或罕见病技术提供了合法的临床转化出口。



我的技术归谁管?

“双轨制”的核心监管框架与逻辑


818号令最核心的设计,是确立了生物医学新技术的独立监管通道,与药械路径形成“错位发展”。



技术与药械的“双轨制”界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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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说明:

在818号令出台前,行业常用 IIT(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和 IST(医药企业发起的临床试验)来区分不同的研究类型。但在818号令的新框架下,统一使用“临床研究”概念,不再以发起方作为监管路径的划分依据。只要选择走“技术路径”,IIT/IST均适用本解读。



如何从研究走向收费?

配套政策指导操作


818号令本身设计了严谨的转化流程。为确保它真正能落地,监管部门还出台了极具实操性的配套文件,形成了“1+N”的政策闭环。


下面我们按真实项目负责人的操作顺序,拆解从临床研究(备案)、临床转化(审批)到临床应用(获批后)3个阶段的流程。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以下是配套政策文件的详细解读:


1.《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解读问答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发布日期:2026.04.30

与818号令关系:官方发布的权威答疑。


主要内容:通过12个核心问答,对818号令的关键条款和配套政策进行了官方解读。建议作为理解条例的首选参考文件。

2、《生物医学新技术与药品、医疗器械界定指导原则(暂行)》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发布日期:2026.04.30

生效日期:2026.05.01

与818号令关系:落实其第五十五条,界定部门管理边界。


主要内容:解决了“什么技术走哪条路”。早期采用“清单式”管理,附件《清单》(首版)收纳了五大类前沿技术(基因治疗、细胞及其衍生物治疗、组织器官治疗、微生物治疗、脑机接口),为行业提供了清晰的初步判定依据。

3、《生物医学新技术风险分级指南》

发布机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发布&生效日期:2026年5月1日

与818号令关系:为技术评估审查提供量化评判标准, 匹配差异化管理。


主要内容:从操作复杂程度、可逆性、伦理影响三个维度,将技术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并匹配差异化的审查强度与临床应用限制。



  • 高风险(严控):核心基因组深层修饰、跨物种操作(异种移植)、中枢神经系统深层介入、强致瘤/促瘤潜能细胞(如多能干细胞)等。 → 实施最严格的审查准入与长期监管。
  • 中风险(审慎):体外实质性操作、预期有系统性免疫反应但可控的技术。
  • 低风险(宽松):最小程度操作、自体同源使用且机制明确的技术。


4、《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备案服务指南&咨询途径》

发布机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6.04.30

与818号令关系:落实其第二章(第八条至第十七条)临床研究备案具体办事指引。


主要内容:

  • 申报入口全面电子化,统一通过“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提交。
  • 开通了专项咨询窗口,极大提升了政企沟通效率。

    电话:010-88225109
    邮箱:yxxjs@cncbd.org.cn

5、《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试行)》及附件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发布&生效日期:2026年4月30日

与818号令的关系:落实其第三十一条临床转化应用审批的具体操作细则,明确从申请到决定的全流程要求。


重点关注“第三条”转化范围:

已列入《清单》的生物医学新技术,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纳入临床转化应用审批范围:


(1)个性化程度高,国内尚没有使用同类机制原理的药品获得上市许可或者已启动确证性临床试验;

(2)用于治疗罕见病,国内尚没有使用同类机制原理、针对相同适应症的药品获得上市许可或者已启动确证性临床试验。


符合医疗器械定义的,不纳入本审批范围。


主要内容:


  • 形式审查:申请书填写规范、18项附件材料清单(如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总结报告、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等)。
  • 审查机制:专家评估+部门审核。
  • 优先审批: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或公共卫生急需的技术,开辟绿色通道。



新规下的挑战与合规红线


以下风险点值得高度重视:


  1. 数据造假“零容忍”:818号令第51条:在转化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不予受理或撤销许可,3年内禁止开展临床研究,并处罚款,责任人可被吊销执业证书。

  2. 伦理不是“走过场”:

    伦理审查意见必须随备案提交;评估阶段可一票否决。未取得知情同意书就开展研究的,最高罚款50万元,并可吊销执业证书。

  3. 违规成本极高:

    开展禁止类技术(如生殖细胞基因编辑):罚款100万~1000万或违法所得10~20倍,10年直至终身禁入,吊销执业证书。未经批准将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同样面临巨额罚款和禁入。

  4. 多中心研究的管理压力:

    如果想走技术路径,必须从研究设计阶段就协调多家三甲医院,统一SOP,确保数据可追溯、可核验。这对发起机构的统筹协调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数据质量控制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给CGT及相关企业的四点建议


818号令已经落地,窗口期正在收窄。对于仍在观望或刚刚起步的项目,当下最紧迫的任务是:


1.重新评估管线属性:对照《清单》,判断你的技术更适合走药械路径还是技术路径。如果不确定,可利用国家卫健委的咨询通道(电话、邮箱已开放)。

2.选择合规的合作伙伴:临床研究实施机构必须是三甲医院,且具备完善的学术和伦理委员会。尽早锁定具备资质的机构,签订书面协议。

3.建立多中心数据管理体系:如果目标是转化,请从第一个研究方案开始,就按照多中心、统一SOP的标准来设计,并投入资源保障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4.关注清单动态调整:《清单》会随着技术发展和药品上市情况动态调整。今天不在清单上的技术,明天可能被调入,反之亦然,需保持对官方信息的敏感。



结语


818号令,无疑是中国生物医学监管的分水岭。


它通过巧妙的“错位发展”,为个性化疗法和罕见病治疗开辟了一条兼具合规、安全与效率的新路径。


对于有准备、敢投入、守底线的企业和研究者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制度红利;对于习惯灰色操作、心存侥幸者,则是淘汰赛的发令枪。


合规,不再是成本,而是这张新赛道上第一张,也是最重要的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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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件(点击查看原链接):


1.818号令《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

2.《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解读问答

3.《生物医学新技术与药品、医疗器械界定指导原则(暂行)(附件:《清单

4.《生物医学新技术风险分级指南

5.《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备案服务指南

6.《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试行)

7. 818号令答记者问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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