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全面修订!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发布,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

2026-01-28

据NMPA负责人介绍,本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是条例实施23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修改的条款达到90%以上。


旧版条例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为中心,修订后新版条例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为中心,落实MAH主体责任,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严格监管,并围绕这一核心,系统重塑了药品研制、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规则。新版条例自2026年5月15日起实施。


目录:


各章小结

核心要点

原文链接


各章小结:


第一章 总则

确立了全新的指导原则,监管理念向战略引领、风险防控和高质量发展的转变。


第二章 药品研制和注册(对应旧版分散内容)

本章将药品研制、注册、审评审批、数据保护、鼓励政策等集于一章,建立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涵盖全链条、鼓励创新(尤其是中药、儿童药、罕见病药)、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现代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核心点包括引入MAH制度下的注册证书、建立加速审批程序、设立市场独占期等。


第三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新增章节)

本章为全新内容,系统构建了MAH制度,明确了MAH在药品全生命周期中的首要主体责任,涵盖质量管理、药物警戒、变更控制、上市后评价等关键环节,实现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从对“企业”监管向对“产品”负责的“持有人”监管的重大转变。


第四章 药品生产(旧版为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1. 优化生产许可,将GMP要求融入日常监管;

2. 围绕MAH重构委托生产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并创新性引入“分段生产”;

3. 完善中药生产(中药材、饮片、配方颗粒)全链条、精细化监管;

4. 对包材辅料的管理从注册制转向基于GMP的过程监管。


第五章 药品经营

1. 简化经营许可程序,提现“放管服”精神;

2. 系统构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框架,明确平台责任和禁止范围;

3. 新增药品储运、委托储运及零售配送等环节的规范。


第六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升级管理范围,不仅涵盖制剂配制,更强化了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质量管理、合理用药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全面药事责任。


第七章 监督管理

新版条例监管手段更丰富,如电子数据检查,并建立药品追溯、安全事件应急、假劣药认定规则、风险控制闭环管理、反垄断监管、监检衔接等现代化监管制度。同时,删除了大量关于药品价格、广告等已由其他法律调整或过于具体的内容,使条例更专注于药品质量安全核心监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引入高额罚款、资格罚和行业禁入等措施,强化执法威慑。


第九章 附则

新版附则极度精简,仅保留技术审评时限除外条款和施行日期。这反映出新版条例作为实施性法规的定位更加清晰,主要规定具体制度和操作,而将术语定义、法律概念解释等更多交由上位法或其他配套规定解决。技术审评时限除外条款是重要的程序性创新,为保障药品审评质量提供了时间弹性。


核心要点:


一、确立MAH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

l 明确规定MAH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主体责任。

l 要求MAH建立健全量保证体系与药物警戒体系,履行上市后评价义务,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进行持续管理。


二、优化审评审批程序,鼓励研发创新

l 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附条件批准程序、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和特别审批程序。

l 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品和罕见病治疗用药品给予市场独占期激励。

l 建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三、构建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l 要求MAH、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提供追溯信息。

l 实行药品追溯标识制度,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控

l 将药物警戒作为法定要求,MAH必须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

l 药品上市后评价结果与药品再注册直接关联。


五、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

l 明确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审核、检查和管理责任。

l 划定网络销售红线,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明确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六、完善中药全链条监管

l 对中药饮片实行全过程管理,禁止委托炮制,规范跨省销售。

l 对中药配方颗粒实行备案管理,禁止委托生产,禁止药品经营企业经营。


七、严格药品委托生产与分段生产管理

l 明确MAH在委托生产中的供应商审核、变更管理、上市放行等监督责任。

l 在严格限制一般委托生产的同时,为创新药、临床急需药品等开辟了分段生产的路径。


八、大幅强化法律责任

显著提高罚款额度,增设对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风险控制措施、网络销售违规等多项新违法行为的明确罚则,并实施行业禁入等资格罚。


官网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如有需要获取新旧版本全部章节对比,请使用邮箱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GMP解决方案,可以访问www.gempexchina.com/gmp-knowledge获取。在那里,您将更深入了解gempex德恩咨询的GMP服务。

如果您有具体的合规难题,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热线:400 166 2002

邮箱:info-cn@gempex.com


关于gempex德恩咨询

gempex德恩咨询深耕GMP合规领域23年,致力于为全球的生命科学企业提供合规、高效及可执行的GMP解决方案,帮助制药、生物技术、原料药、化学、医疗器械、原辅包和化妆品等各方达到GMP标准,减少合规及药品安全风险。

目前,我们拥有60多位经验丰富的GMP专家,全球累计执行项目超过5000个,累计为1000多个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业务遍布20多个国家,并与众多知名药企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分享